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3年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相关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财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校内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提前做好相关财务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因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需时间清理及结转各类账务,计划财务处将暂停报销,时间起始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7:00,届时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将关闭,12月26日以后不再接受网上预约报销、借款、开票业务。因系统结账需要,逾期未报销的网上预约单将统一作废,请教职工合理安排相关报销事宜。
2.薪酬相关事宜,经与人事处商议酬金发放业务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星期一)17:00,请校内各单位积极配合人事处完成薪酬相关数据核实及发放。其中本年增收分成计算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之后的增收部分计入下一年,以后照此滚动,请增收分成单位在11月21日将数据汇总报送至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科潘老师处(电话:84761016)。
3.财政支付一体化系统预计12月12日将关闭指标申请、12月15日停止支付,请相关项目库管理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规划建设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教师培训学院等)注意时间,加快执行,同时通知相关建设单位,若错过该时段,项目库支付只能在次年4月之后(项目库备案通常在3月)。
4.2024年开账时间和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开启时间预计为2024年1月10日。
5.2024年开通新的报销年度时,将2024年预算额度预拨付半年,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学校年度预算后正式下达全年额度。
二、进一步加快预算规范执行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加快执行进度,避免财政资金被原渠道收回。经费负责人可通过财务综合平台查询各项经费的余额及明细情况,若有疑问可在财务秘书企业微信群咨询,或者电话咨询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科(电话:84761016)、会计核算科(电话:84760688)。
根据上级财政要求,除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外,财政拨款专项经费年末一律不可结转。校内预算项目,原则上年底一律清零。
三、各类往来款清理和认领收入
1.校内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暂付款清理、催报工作。因各种原因在学校计财处借款尚未报账还款的单位或个人,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报账结清。
2.12月25日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商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事项。
3.12月30日前,校内各单位应及时核实已到账款,并确认相关收入。
4.学校下达上缴任务单位按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上缴款项,请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8日
【编辑: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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