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币账户信息
户名:四川师范大学
账号:440221102910013445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
行号:102651021101
开通币种: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澳元、卢布、韩元
二、收款管理
(一)对于以上已开通的外汇币种,可以直接将外币汇入学校外币账户。
(二)未开通的币种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收取。
三、付款管理
(一)支付外国专家劳务费
步骤:1.薪酬发放:经办人员在“网上预约申报”里选择“酬金申报”进行劳务发放,具体计税方式如下;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22.向境外个人汇款资料清单
①相关协议(协议需明确付款时间、金额);
②授课情况佐证;
③银行表单;
④税务备案材料(仅限5万美元以上)。
(二)境外对公转账资料清单
①联合办学协议(协议需明确付款时间、金额);
②银行表单;
③税务备案材料(仅限5万美元以上)。
(三)汇兑费用
1.电报费150元/笔;
2.汇款额*1‰手续费(50~1000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所有外汇要进入我校账户前,项目经办人员须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外文或中文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提交银行及外汇管理局审查。若未事前提交资料,造成银行不能接收款项或者不能解汇,后果自行承担。
(二)接到审查通过通知后,项目经办人员应及时联系付款单位并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银行收汇后通知学校财务处,财务处根据银行解汇要求,通知项目经办人员及时向银行提供解汇所需的相关资料。
(三)银行完结解汇手续、资金到账后,项目才可以使用经费。
工商银行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0313
学校财务处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1713
计划财务处
2021年6月25日
【编辑: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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