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 四川省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
② 四川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
③ 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
④ 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
推荐使用四川师范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如下图标记所示进入系统。
① 公用经费开票: “财务综合平台”——“预开申请”中进行开票申请
② 科研经费开票: “科研财务系统”——各课题项目下进行开票申请
③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经办人在 “一网通办”中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进行线上审批,然后到计财处收入管理科开具纸质专票。

①科研经费开票

②公用经费开票

可以。
目前,有两种开票类型:
1.预借开票:对方单位需要我校先出具票据再汇款过来的情况,需到款后进行票据核销。
2.到款开票:对方单位已将款项汇到学校后要求开具票据的情况。
纵向科研可以开具往来票和税票。
横向课题不能开具往来票,只能开具税票。
科研经费不需要来现场,全流程在“科研财务系统”中线上操作完成。
公用经费开票需要先在“财务综合平台”线上申请开票,然后携带开票申请单和相关附件来计财处收入管理科办理。
到款开票:1次。携带开票申请单和相关附件申请开票并入账。
预借开票:2次。第一次携带“开票申请单”和相关附件申请开票;第二次为款项到账后,打印“票据核销单”交至计财处收入管理科进行票据核销并入账。
1.打印开票申请单,经办人签字,“一支笔”签字加盖部门/学院章。
2.所需附件,按开票内容不同,做如下整理:
②自考助读费:说明(收入管理科科长签字)+协议(双方单位已盖章)
③承办各类会议、活动:收费项目申报表+通知、函件、件等(盖单位章)
④其他公用经费需开票:通知、函件、文件、说明等(盖单位章)
不能。
科研经费必须先在科研处进行立项,才能在“科研财务系统”中本项目下提交开票申请。
根据开票内容具体而定,包含研发服务3%,场地使用费5%,餐饮、住宿和会议费等服务性收费均为6%。
目前我校增值税发票单张可开具金额应≤100,000.00元。
如果开票项目为0税率,则单张填写金额应<100,000.00元。
可以。开票申请时操作如图:

开票申请中选择“多个付款单位”,根据系统提示导出excel模板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导入即可。
此方法适用于:
例1:举办会议和培训,有多单位参加的情况。
(如:某学院承办研讨会,有50个高校参加此会,可一次导入参会单位的信息批量开票)。
例2:需要开具大金额增值税发票的情况。
(如:某单位需要开票100万,由于单张10万的限制,只能开具10张发票,在导出的excel模板中填写10次相同的单位信息,每次金额10万元即可)。
目前我校专票仍由纸质票形式开具。
需经办人先在 “一网通办”中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进行线上审批,然后携带相关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到财务报账大厅现场收入管理科申请开具纸质专票。
开票要求前提:
1.相关本次开票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有明确的票据要求—“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经费需先到账,后开票。
科研经费:在“科研财务系统”中进行票据核销,线上操作完成即可。
公用经费:在“财务综合平台”中进行票据核销,并打印核销单交至计财处大厅收入管理科完成核销并入账。
预借开票后应催促对方单位尽快办理汇款并在3个月内核销票据,若3个月内未办理票据核销,则经办人不能再办理票据申开业务。
对于线下开具的专票和其他票据在到款后应打印“财务到款凭证”,然后到财务大厅收入管理科办理核销手续。
在“票据退回遗失”中选择要退回的票据,填写退回原因,打印“发票退回申请单” 并签字交计财处收入管理科进行票据红冲作废。
红冲作废后需要重新开票的,重新进行发票申请流程。
编辑: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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