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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6-03-04 17:36:06   来源:计划财务处   查看:138

校内各位师生:

    2025年度个税汇算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们梳理了相关汇算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个税汇算办理方式与时间
    (一)预约办理
    在汇算初期(2026年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二)无预约办理
    2026年3月21日至6月30日,个人无需预约,直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随时办理。
    二、个税汇算注意事项
    (一)个税汇算范围
    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四川师范大学须进行全员汇算,包括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在校学生等各类涉税群体。对个人所得税汇算后不需要退(补)税的,也要求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确认操作。
    年度汇算的范围,是指纳入本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二)退税
    个人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时,若实际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的,可以登记相关银行卡信息,申请汇算清缴退税。汇算清缴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也可选择放弃退税。
    (三)补税
    个人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时,若实际应纳税额大于已预缴税额的,则需要补税,请务必在2026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逾期未及时补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四)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个人进行2025年度汇算清缴时,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两个选项可供选择,请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分别对不同计税方式进行试算后申报(前提是2025年已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金额发放)。
    三、个税汇算“申诉”
    个人所得税APP界面的“申诉”功能,只适用于本人未取得该笔收入,但综合所得有记录,且与该笔收入的发放单位进行了沟通未得到解决的情况。其他则不要随意使用“申诉”功能。
    四、咨询渠道
    2025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正式启动,若有疑问可拨打四川省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学校计划财务处税务专岗咨询电话028-84761713,地址: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财务大厅13号窗口。请校内各单位加大宣传,积极配合,切实推动学校个人所得税2025年汇算清缴工作。

 

    附件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
    附件2:2025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3月1日起办理!手机APP操作指南来了——四川税务(详见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计划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2026年3月3日

编辑:余洋、王新   审核:何珍、梁勇   终审:毛苏英

附件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docx  (0.04M)[下载]  [Docx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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