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公办高等学校收费情况调研的函》(川发改价格函〔2021〕898号)的要求,省上启动公办高校收费情况调研,结合我校实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计划财务处需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内容分解
1.学生资助中心:全校贫困学生受资助情况,主要指财政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学费收入用于贫困学生的学费减免及生活补助比例等情况。
2.教务处:执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情况;对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意见建议。
3.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在校生人数情况;执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情况;对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意见建议。
4.计划财务处:2020年学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本科学生、成教学生);在职教职工人数及工资收入情况;2020年在校生人数及学费标准情况(本科学生);财政拨款及各类补助情况;执行学分制收费情况;对完善学分制收费政策的意见建议。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以上涉及部门梳理调研内容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2日前将书面报告和电子档报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4760761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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