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确保您2021年继续便捷、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您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政策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及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填报、确认相关扣除信息。
为提升办税体验、减轻办税负担、如您以前年度已经填报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您可查看并一键确认已填报的信息,如您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有变化,请及时修改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特此提示。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