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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银行外币账户使用指南
[计划财务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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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币账户信息

户名:四川师范大学

账号:440221102910013445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

行号:102651021101

开通币种: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澳元、卢布、韩元

 

二、收款管理

(一)对于以上已开通的外汇币种,可以直接将外币汇入学校外币账户。

(二)未开通的币种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收取。

 

三、付款管理

(一)支付外国专家劳务费

步骤:1.薪酬发放:经办人员在“网上预约申报”里选择“酬金申报”进行劳务发放,具体计税方式如下;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22.向境外个人汇款资料清单

相关协议(协议需明确付款时间、金额);

授课情况佐证;

银行表单;

税务备案材料(仅限5万美元以上)。 

(二)境外对公转账资料清单

联合办学协议(协议需明确付款时间、金额);

银行表单;

税务备案材料(仅限5万美元以上)。

(三)汇兑费用  

1.电报费150元/笔;

2.汇款额*1‰手续费(50~1000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所有外汇要进入我校账户前,项目经办人员须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外文或中文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提交银行及外汇管理局审查。若未事前提交资料,造成银行不能接收款项或者不能解汇,后果自行承担。

(二)接到审查通过通知后,项目经办人员应及时联系付款单位并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银行收汇后通知学校财务处,财务处根据银行解汇要求,通知项目经办人员及时向银行提供解汇所需的相关资料。

(三)银行完结解汇手续、资金到账后,项目才可以使用经费。

 

 工商银行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0313

学校财务处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1713

 

计划财务处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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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计划财务处